家长:女孩背着家人买私人教练要求退款遭拒绝
一个月前,市民黄女士(化名)向“12315”热线举报,其未满16岁的女儿在没有父母陪伴的情况下,偷偷花费3192元在南宁市青秀区购买了健身房。 ' 知识。 有私人课程。 后来,黄女士在女儿偷偷去健身房参加了四节私人训练课后,才得知了此事。
黄女士说,孩子之所以有这么多钱,是因为她平时攒的压岁钱。 同时,黄女士经询问得知,女儿在健身房购买私教课程只是因为健身房教练的游说。 黄女士得知此事后,带着女儿去健身房协商退款,但遭到拒绝。
当时,健身房负责人拒绝同意退款的原因是黄女士的女儿与健身房签订了相关合同。 但黄女士认为,女儿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没有完善的判断能力和消费观念,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未经甲方认可。法定代理人。 ,因此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健身房应提供退款。
与健身房多次交涉未果后,黄女士于2月3日拨打“12315”热线投诉。
分析: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未经父母追认无效
接到投诉后,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介入,组织双方调解。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 ,他们应由或通过其合法授权的代理人代表。”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粹以营利为目的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他民事行为有效。 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生效。”
综上所述,本案消费者莹莹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如果她花费数千元购买与她的年龄和智力不相符的服务,则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认可。 高效的。 核准前,莹莹购买行为的有效性尚未确定,黄女士作为其法定代理人表示不同意,不认可莹莹的购买行为,并要求退款。 此时,莹莹的购买行为无效。 莹莹与涉事健身房的购买合同未经核准,自始无效。 合同无效的,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最终,经过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双方最终于2月26日达成调解协议,健身房最终同意退款。 目前,黄女士已收到健身房应得的退款。 至此,该事件已顺利解决。
提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避免非理性大消费
那么,在这场消费纠纷中,健身房与未成年盈盈签订的合同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对此,记者咨询了相关法人。
据法律人士透露,当事人莹莹目前未满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 作为一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签订的《个人辅导课程合同》并不是纯盈利合同,而且金额超出了她的正常年龄。 消费水平是一份合同,其效力尚未确定,必须经过法定代表人即父母的认可和追认。 由于当事人家长没有同意或追认,而是要求退款,因此合同尚未生效,健身房也应退还所收取的课程费用。
针对此事,南宁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家长,监护是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律责任,家长是防止未成年人不合理消费的第一责任大量资金。 人们。 在适度的前提下,家长要教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避免孩子非理性的大量消费。
当然,商家在销售商品时,也必须注意消费者的身份。 如果遇到未成年顾客,不能随意向未成年消费者出售大额消费品,或者建议其购买时让父母陪同。 当家长发现未成年人擅自大量购买时,可以先与商家协商。
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和材料,并向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